2020年10月24日 星期六

我對臺灣光復節的碎碎念-是光復台灣還是接管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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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號是傳說中的臺灣光復節,上次雙十國慶,我談了對國慶日的看法,今天不免俗也來談談我對台灣光復節的看法吧!其實自從臺灣光復節變成只紀念不放假後,很多人已經自動遺忘這個節日了,如果不是今年中國國民黨跟中國共產黨,都打算大肆的慶祝臺灣光復75週年,應該沒啥人會想起來今天是臺灣光復節吧!

之前聊哪個日子可以當臺灣的國慶日時,有提到1945年的10月25號,是駐台日軍向同盟國投降的日子,在我們小時候受到的學校教育,課本教我們根據開羅宣言,戰敗的日本將臺灣及澎湖歸還中國,這一天是臺灣結束日本的殖民統治,回歸祖國的懷抱的日子,所以這天是光復台灣的日子。

不過我後來有接觸到另一種的說法,也就是俗稱的臺灣地位未定論,開羅宣言顧名思義是一個宣言,其實只是一個會議結束後的新聞稿,並不是有效力的的國際條約。真正有效力的國際條約,是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的代表在美國舊金山簽訂的「對日和平條約」,也就是「舊金山和約」。和約只寫明「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而當時國共正處於在內戰,雙方都主張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所以日本雖然1952年又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中日和約》,但是在這和約中,日本依然只有表示「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並未表明台灣主權歸屬於何方。

而依國際法而言,戰爭的始末是從宣戰到和平條約生效為止,所有經過協議後的權利義務須在和平條約生效以後才能產生法律關係。所以1945年的10月25號,日本軍隊只是投降後撤出台灣,蔣介石帶領的國民黨軍來臺灣,只是戰勝國的接收(即軍事佔領),而不是台灣主權的轉移。而之後的「舊金山和約」與「中日和約」都未表明台灣主權歸屬於何方,所以臺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是處於未定狀態。

而1946年英國駐華大使館曾致函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反對中華民國片面更改臺灣人的國籍一事,美國國務院也針對在日臺灣人的國籍問題,知會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表明立場與英國一致。可見當時英國與美國都認為台灣主權還未轉移到中華民國。

關於臺灣地位未定論的論述,相關的之料還有很多也很複雜,我就不詳述了,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查相關的歷史研究,或是參考維基百科。

雖然我個人是認同臺灣地位未定論,也認為1949年的12月17號中華民國遷都臺北時,某程度來說已經是流亡政府了。不過現在的中華民國政府,在歷經1991年施行憲法增修條文、終結萬年國會,1996年首次總統直選後,中華民國政府對臺灣的統治權,已經有了民意的基礎,是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可。所以中華民國政府已經不是流亡政府,臺灣的地位也不再是處於未定狀態。

你覺得1945年國民黨政府是光復台灣,還是接管臺灣呢?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嗎?歡迎留言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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